(原标题:湖南7市有望首获地方立法权)
12月1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分组审议《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衡阳、株洲、湘潭、岳阳、常德、益阳、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
今年3月修改后的立法法授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经过9个月的准备后,湖南上述7市有望首次获得地方立法权。
8市州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申请
长沙因是省会城市,已拥有地方立法权。现在湖南除长沙外的13个市州也将获得地方立法权,谁先谁后?
从今年4月底开始,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相继启动了筹备工作。10月30日至11月5日,株洲、常德、益阳、衡阳、岳阳、郴州、湘潭、湘西等8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先后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评估确认申请报告。
最终,评估组认为除湘西外的7个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已具备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条件。
湘西未设立法工委没通过评估
湘西为何没能通过?根据今年9月底出台的《关于评估确认我省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件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评估方案”),要通过评估,必须符合一系列条件。评估方案要求的基本条件包括:市委常委会已经同意依法成立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常委会已设立了法工委且行政编制数在6名以上,法工委主任配备及法工委其他工作人员的到位情况符合评估方案的要求;市政府法制办安排了2名以上的专职立法工作人员,基本能够满足立法工作需要;对市人大及市政府近5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并形成了清理工作报告,开展了立法项目征集论证工作,形成了立法项目库。
其他条件还包括:提出了法制委员会拟任人员建议名单,草拟了立法工作制度,初步形成了立法计划草案,提出了拟出台的第一部法规草案文本。
湘西尚未设立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而这属于评估方案所要求的行使地方立法权最为核心的基本条件,因此,未能通过省人大常委会评估。
没在这一批“差别不大”
和湘西一样,永州、娄底、邵阳、张家界、怀化没有在这一批名单之列,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海河认为“关键是来不及,时间太紧了”。又要成立相关机构,又要对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清理,工作量有些大。
对此,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罗述勇认为,在不在这一批主要区别就是“现在这一批马上批了,马上就可以开展工作,下一批就是要等几个月,其实差别不大”。根据今年9月印发的《关于我省设区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权工作方案》,在这一批行使地方立法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确定工作完成之后,省人大常委会对后续达到确认条件的设区的市、自治州,适时进行审议确定,2016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确定工作。
此外,对于这一批评估的情况,评估组并未对外公布。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石光明认为:“评估的情况应该公布,这样下一批就可以根据相关的情况来进行准备。”
湘潭首部法规聚焦环境卫生
随着7市名单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湘潭有望首次获得地方立法权。
湘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阳建民说:“我们早在十年前就开始盼望地方有立法权。立法法没有修改前,我们就以较大城市的身份向上面申请过。”根据修改前的立法法规定,只有“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然而,湘潭的申请并没有成功。
2012年初,湘潭曾招聘1100名市容环境监督员,专盯乱吐、乱扔、乱穿马路等不文明行为。这些监督员协助城管进行处罚,在仅仅5天时间内就处罚了7553人,收缴罚金137405余元。专家认为,监督员在城管队员在场的情况下协助执法,是符合《行政处罚法》的,但其在协助执法过程中的一些强制性行为,不符合《行政强制法》中的相关规定。
目前,湘潭将明年第一部要立的地方性法规确定为《湘潭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因为湘潭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这部法规的出台,也将让地方政府行政执法有法可依。”阳建民说。
地方探索
组建51人立法专家库
在新的立法法通过后,湘潭第一时间开始准备工作。湘潭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法工委,并且配齐6个工作人员,“他们中既有立法实践的优秀人才,也有从事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与历史文化保护的专业人士”。
根据规定,在成立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基础上,还要成立人大法制委,且法制委的人员构成必须三分之二以上是人大常委会委员。“所以在这过程中,我们进行了专门筛选。”阳建民说。
与此同时,湘潭还建立了51人的立法专家库,“他们都在市内享有一定威望,有很强的工作经验,今后对立法工作的咨询和把关可以起到重要作用”。(潇湘晨报 记者 杨杰妮)